上海法院首下裁定明确电子脚镣监管

   2020-08-16 聪慧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8月16日 23时16分36秒

    慧聪安防网讯  今天上午,在上海市南汇监狱内设的法庭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合议庭法官宣读对罪犯陈某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书,按照裁定书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在陈某的脚腕部佩戴内含GPS芯片和SIM卡的“电子脚镣”。

电子脚镣

    接下来的6个月,陈某将通过这一电子设备接受无间断的实时监管。

    据悉,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在社区矫正中使用电子脚镣,但以刑事裁定书对监管主体和时间加以明确在国内尚属首次。

    上海一中院审监庭副庭长屠春含介绍,将电子脚镣纳入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并写入裁定书,主要是为了运用远程定位技术,加强对假释对象的监管,实现社区矫正与狱中改造的无缝对接。该院还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出台办法,就主要使用对象、拟假释罪犯佩戴意愿征求程序的设置、裁定书的表述以及擅自摘除、破坏电子脚镣的法律后果等作出详尽规定。

    这是国内法院首次通过法律文书明确对假释对象实施电子实时定位监管——陈勇将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中通过“电子脚镣”接受无间断的实时监管。

    被称作“电子脚镣”的电子实时定位监控设备,最早被美国、瑞典、韩国等国家用于犯罪嫌疑人或监外服刑罪犯的监管。

    ●"电子脚镣"外观上如同一枚电子表。由于戴在脚踝处因而隐蔽性良好,也不影响佩戴者在授权的距离范围内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和正常生活。

    ●"电子脚镣"一经佩戴,假释犯无法完整性摘除,佩戴人在监控期满后可以到相应的社区矫正机构,由工作人员通过配套设置进行解除。

    ●假释犯佩戴“电子脚镣”期间,监管机关可通过“电子脚镣”内含的GPS芯片和SIM卡实时追踪其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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