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一批违法发布的“二品一械”广告。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为:药品广告违法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保健品广告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
药品违法广告为: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哈达十味乳香丸;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龙金盐酸氨基葡萄糖颗粒;内蒙古库伦蒙药厂生产的七味葡萄散。保健品违法广告为:云南祥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祥康牌三七银杏茶;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祥康酒。医疗器械违法广告为:山西圣彼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腰部解压器。
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保健食品及医疗器械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