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常态化监控机制,促进药企转型升级

   2020-08-16 聪慧网sxxjymy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8月16日 23时19分01秒

    【慧聪制药工业网】从各地政府下发的文件中可以看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而且监控对象会根据监控的效果进行适当调整,当前被列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药品,并不表示今后会一直监控下去。那么,下一步,还会有哪些药物可能会被列入目录呢?

    日前,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结束首批重点监控药品监控工作的通知》,宣布结束对纳入首批监控的25种药品的监控工作。据了解,四川省是从2016年2月开始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不只四川,安徽、江苏、辽宁、陕西和江西等十多个省份,也出台过类似的政策。那么,各地出台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对药企有什么影响?未来如何走向?

促使药品价格下降是核心

    据了解,除了四川,安徽省于2015年7月、江苏苏州于2015年10月、辽宁省于2016年6月、陕西省于2016年12月、江西省于今年6月开始建立重点药品监控制度。此外,还有十多个省份也出台了类似的制度。该项制度的实施,可以说给那些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采购量靠前的药品头上戴上了“紧箍圈”。

    从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出,上述省份开展重点药品监控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费用,减轻患者用药费用负担,真正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对此,业内人士却有自己的看法。

    本报特约观察家、鼎臣药业创始人史立臣就表示,各省份出台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除了的说法外,主要还有三个方面的原因:1、医保支付压力增大,部分地区入不敷出;2、国家严格要求降低医院“药占比”,2017医改”点任务之一就是今年底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3、到目前为止,患者看病贵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是新医改是否成功的非常重要的一个考核指标,回过头看,那些被重点监控的药品,的确是增大了患者的治疗负担。

    本报特约观察家、深圳星银医药副总经理杨泽认为,上述省份出台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都是围绕“药品价格下降”这个核心,因为分析那些被监控药品,有着诸多共同点:价格高、用量大,多为辅助性用药,或者可替代。

    那么,此次四川省卫计委布《关于结束首批重点监控药品监控工作的通知》,是否可以认为,这项工作取得了成功,并达到了当初制定这一制度的目的?

    对此,上述两位人士都持保留意见。史立臣说,对四川停止监控25种重点药品感到不解,因为这项制度国家非常重视,也正在大力推动。该制度的执行并不是说进行一段时间就停止的,而应该是长期的过程。如果确实取得了成效,就应该公布具体的数据,比如原来的销售额是多少,现在的销售额是多少,然而此次四川卫计委并没有提供这些方面的数据。

    在杨泽看来,四川此次停止监控,应该是暂时告一段落,至于是否实现了目的,还不得而知,因为没有具体的数据发布。此外,这种监控制度是否能真正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还有待观察。因为各地监控的对象多是医保目录里面的药,而患者很大一部分用药,是医生推荐的不在医保目录里面的药。

进口药应纳入重点监控范畴

    经梳理发现,目前已出台监控制度的省份,无一例外都将监控的重点放在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采购金额排名前10,乃至前30的药品是重中之重,其中注射剂占绝大多数。

    如四川的是质子泵抑制剂(泮托拉唑钠、奥美拉唑钠等),中药注射剂(血栓通、舒血宁、血塞通等),辅助用药(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脑苷肌肽注射液等)3大类25个品种。

    安徽每年都有调整,今年7月发布的最新监管目录包括参麦注射液、舒血宁注射液、丹红注射液、注射用头孢他啶、注射用头孢西丁钠等。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是,采购总金额前10位的药品自动进入目录。

    江西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则是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量排名前20的药品。

    从各地政府下发的文件中可以看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而且监控对象会根据监控的效果进行适当调整,当前被列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药品,并不表示今后会一直监控下去。那么,下一步,还会有哪些药物可能会被列入目录呢?

    对此,史立臣认为,未来应将监控重点放在现在大多数人尚未关注的进口药品身上,包括两个方向:一是进口注射类药物,其和口服类药物的价格差异很大;另一个则是没有进入医保目录的进口药,是否进入医保目录,其价格差异也是很大的。

    杨泽则表示,监管机构把现在的监控对象监控好,就已是一项很大的工程,并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监控其他种类的药品。当然,临床用量大的抗生素、补益类的中成药、中药注射剂、辅助性用药、增强免疫力的药如白蛋白等,还是要重点监控的。

    史立臣还补充道,四川此次停止监控的药品,或许后续会出台新的监控举措,以进一步强化对这些重点药品的监控。

常态化监控机制有待建立

    开展重点药品监控工作,现在还只在包括上述几个省份在内的十几个省区市进行,且都是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文件,还没有在全国推广开来,国家也没有具体的实施政策。

    不过,早在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就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合理用药,加强临床使用干预,规范辅助用药等的临床应用。当年11月6日,国家卫计委、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部门又联合印发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其中就包括降低药占比和药品价格。

    “当然,国家层面不会直接出台统一的监控目录。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只要能达到降价的目的,各地可以去自己操作。此外,重点药品监控只是一种手段,如果药价降得不‘达标’,类似的手段会层出不穷,不一定非得叫‘重点监控’,还可以叫‘品类分析’、‘临床用药指南核查’等,但都是针对价格高,有降价空间,销量大的药品。只要能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医保支付负担的目的,国家就不会干涉。”杨泽如是说。

    史立臣则表示,国家在新医改政策中其实已经出台了框架性文件,现在部分省份在推进,但就全国来说不平衡,各地应积极推进。因为这一块能够非常明显地体现出新医改的成果,能明显减轻医保压力,降低药占比,减轻患者负担,比药品招标体现出的改革成果更明显。

    他认为,今后国家一定会出台指导性意见,因为国家也看到了其中的问题,但不会出台具体的监控标准,各地的实际情况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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