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药品安全涉及百姓健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9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该局刚刚公布的2013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7种药品因违法广告宣传被禁售。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公告中的7种药品的违法原因为“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和“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这7种药品及其批准文号为参花消渴茶(国药准字B20020426)、脾肾双补丸(国药准字Z41020469)、清咽六味散(国药准字Z21020302)、前列回春丸(国药准字Z20060375)、前列舒乐胶囊(国药准字Z20060275)、舒冠颗粒(国药准字Z20090553)、特灵眼药(国药准字Z13021700)。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广告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不仅要予以公告,从即日起,停止所有被公告品种在太原市的销售。消费者如发现被公告产品依然在售,可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