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6家医院骨科医生全被查!

   2020-08-16 聪慧网sxxjymy10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8月16日 23时21分20秒

    【慧聪制药工业网】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由于事关民生,近年来一直是检察机关查办的重点。2014年,商丘检察机关开展了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查案行动,共立案30件59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对医院骨科医疗器械购销环节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专题剖析,并于2015年5月10日向商丘市卫计委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

    商丘市卫计委积极落实检察建议,迅速在全市开展了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出台了《关于加强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把药品、医疗耗材准入关,鼓励医院对所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招标价格的基础上,与经销商进行“二次议价”。

    通过预防,截至8月底,全市各医疗机构共上缴回扣款达420余万元,药品降价917个品规,降价幅度达到12.1%,让利患者2353.7万元;耗材降价1101个品规,降价幅度达到26.1%,让利患者1108.8万元。商丘市纪委对市检察院的分析报告进行了转发,并引起省纪委高度重视,决定在全省开展医疗卫生系统专项整治活动。

    一、医院骨科医疗器械购销环节职务犯罪的五个特点

    立案查处的59人中,除11人为医疗器械经销商外,其余48人均为医院骨科拥有处方权的医生,其中骨科主任9人,副主任7人。本案具有如下特点:

    (一)高知群体,高薪不廉。立案查处的48名骨科医生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称。他们中本科学历的34人、研究生学历的9人;医师5人、主治医师(中级职称)19人、副主任医师(高级职称)22人、主任医师(高级职称)2人。

    与高学历、高职称相对应的,是他们的高收入,这些涉案人员主要来自县级公立医院,每年的正常收入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而本地其他部门人均年收入三万多元。

    然而,他们身为高知高薪群体,却廉政意识不高,法律素养不高,不知珍惜自己优越的工作岗位,反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如夏邑县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黄某某,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每年工资、奖金加上各类补助的收入近15万元,妻子也有稳定的工作,在当地属典型的“小康之家”。但他并不满足,多次收受医疗器械经销商的回扣,数额高达171万余元,为经销商谋取非法利益大开方便之门。

    (二)沆瀣一气,集体腐败。48名涉案医生涉及全市9家医院,其中6家医院全体骨科医生参与收受贿赂。医疗器械经销商往往直接与骨科主任协调,确定回扣比例,后者则授意本科室医生在手术中多使用该经销商代理的产品。

    普通骨科医生也视回扣款为自己应得的利益,与科室主任串通一气,彼此结成固定的腐败链条,以至于抓住一个,带出一串,端出一窝。

    立案查处的30起案件中,有11件是医疗器械经销商的行贿案件,另外19件是骨科医生受贿案,其中有17件属于窝案,占受贿案件的89.5%。

    如虞城县人民医院骨一病区主任杨某某供述称,几家医疗器械经销商先后找到他,都想在医院销售骨科耗材,并提出按中标价格的40%给予科室回扣,“他们给我谈过之后,我就先后跟骨一病区的其他主治医生说了这个事,他们都同意这样办,我们商定这些经销商给予的回扣除一些用作科室的费用之外,其余的根据每个主治医生的业绩作为奖金发放给个人”。2012至2013年,该院骨科共收受经销商回扣款86万元。

    (三)利欲熏心,贪婪无度。涉案医院的骨科主任,利用经销商急于推销医疗耗材的心理,明目张胆地索取回扣,并按提取回扣的多少使用耗材,不提不用,多提多用。有的还利用多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竞争,借机提高回扣的比例。

    如经销商杨某与民权县中医院签订了高值医疗耗材购销合同,也和骨科主任杨某某谈好了按销售金额的25%提取好处费,但在刚开始由于资金紧张,没有及时支付回扣款,业务量一直上不去,直到回扣款到位后,销量才明显上升。

    后来在杨某某的授意下,杨某又将回扣比例提高到了30%。而且在此之后,无论耗材的货款医院是否支付,这些回扣款都要按时交给杨某某,不能拖欠。正如这名供货商在供述中所说:“我不可能欠他回扣款,如果我欠他回扣款他们就不给我业务量”。

    (四)长期作案,金额巨大。查处的医院骨科医疗器械购销环节贿赂犯罪案件,一般都是骨科医生利用掌握医疗耗材购销权的职务便利,频繁收受供应商贿赂,持续受贿时间长,受贿次数多,几乎是每使用一次耗材,都要按事先约定收取回扣,回扣比例有的高达耗材中标价格的40%以上。如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向夏邑县人民医院销售骨科耗材期间,从2011年到2014年案发,先后20余次累计向骨二科主任张某某行贿149万元。

    (五)后果严重,害人害己。有的骨科医生为更多地获取个人非法利益,多采用价格较高的医疗耗材,导致患者经济不堪重负,医患矛盾加剧;有的骨科医生在手术中首先考虑的不是产品的质量,而是极力向患者推荐提成比例高的医疗器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受到这损害。

    同时,被查的大多是技术成熟的骨科医生,有的还是当地的知名专家,是所在医院的“一把刀”,这些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一名医学院校的毕业生,首先要考取医师资格,在从事医师工作五年后可以被评为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后可以被评为副主任医师,在副主任医师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五年,才可以晋升为主任医师,这样下来要经过十几年的时间。

    而这些人一旦被司法机关查处,不仅葬送了个人前途、事业,也给当地骨科医疗事业带来重大损害。

    二、医院骨科医疗器械购销环节职务犯罪多发的五个原因

    一是医疗从业人员的认知偏差致使“回扣风”愈演愈烈。

    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涉案医生认为他们收的是医疗器械销售商的钱,既不损害患者的利益,也不损害国家的利益,收也是这个价格,不收也是这个价格,不收白不收;甚至有个别医院的领导也把收取回扣视为一种正常现象,认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法不责众,不算犯罪。

    正如某县一家医院的院长在座谈时所说:“现在大家都在收(回扣),如果哪一个医生不收,人家会说他是傻子”。

    二是医疗行业的恶性竞争导致流通环节“潜规则”盛行。据统计,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将近1.6万家,产能严重过剩,再加上数目众多的进口品牌,相互之间竞争激烈,在产品销售上对医疗机构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属典型的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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