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责任落实“明”。为落实监管责任,市局与县局签订监管责任状,细化监管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同时,与每一家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落实企业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要求企业2011年3月25日前全部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并完成相关设备的安装运行。
三是帮扶指导“细”。通过以会代训、以帮代培的形式,组织企业开展扫码器使用培训,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培训和基本药物出厂检验人员轮训。同时,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强化硬件配置和软件管理,帮助企业做好赋码和核注核销准备工作。
四是监督检查“严”。对基本药物实行一品种一档案、一企业一方案,并根据8家生产企业和11家批发企业特点量身定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检查方法,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生产、批发企业全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