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为排挤竞争对手,竟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近日,雁江工商对该低价倾销药品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雁江工商执法人员对雁江区某大药房依法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药房将“稳心颗粒(进价20.50元/盒,优惠1.70元,售价18.80元/盒)、复方丹参片(进价4.80元/瓶,优惠1.2元、售价3.6元/瓶)、999感冒灵颗粒(进价8.50元/盒,优惠2.70元,售价5.80元/盒)等16个不同品种的药品,分别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了销售。雁江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