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1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2010年第4季度国家局通报和省局监测发现的北京复康健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喘咳宁片”、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丸”、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五味龙胆花丸”、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血八味片”、通化白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渴安胶囊”、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康泰胶囊”、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偏瘫复原丸”、德阳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珍珠口疮颗粒”、辽宁省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气管炎橡胶膏”、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肛康穆库利片”、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肝郁调经膏”等12个违法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云南省局要求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主动接受刊播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在原刊播媒体发布更正启示,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整改承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对公告后仍发布违法广告或1个月内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违法广告品种在全省范围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