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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22日,广东东莞市、海南白沙县两地药监局公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共有2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罚!
东莞市朝阳药业有限公司
处罚是由:当事人销售劣药“金银花中药饮片”
处罚依据: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10月10日
处罚机关: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菁华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白沙健民分店
主要违法事实:海南菁华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白沙健民分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涉案货值金额:人民币202.5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1.没收已扣押的“罗汉果止咳片”6盒、“板蓝根颗粒”5盒{详见《没收物品清单》白沙食药监药物凭〔2018〕70号};2.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1012.5元人民币[(15元X6盒+22.5元X5盒)X5=1012.5元]。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白沙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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