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预测,2月22日20时至2月27日12时,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安徽省)合肥等14市(除黄山、宣城2市)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天气过程。经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橙色预警,并于2019年2月22日2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滁州市大气办关于印发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滁大气办〔2018〕89号)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一、公众健康防护指引
(一)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二)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三)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四)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呼吸道疾病患者的防住宣传和就医指导,加强对相关呼吸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二)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三)视情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移动源减排措施。除因军事活动,安全保障,消防救援,道路保洁,生鲜、冷链、药品或其他应急配送需求的有通行证车辆外,严控农用车、中、重型柴油车驶入过境车辆绕行区域范围。
(二)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执行《清单》中规定的橙色预警停限产减排措施(轮停企业执行市级橙色预警偶数轮停限产减排措施)。已停产企业,不得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前擅自恢复生产。
(三)施工扬尘减排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外,在建工地、拆迁工地等停止室外作业,做好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5次/日);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非道路机械暂停施工直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
(四)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根据空气温湿度条件,全部洒水车、雾炮车上路进行作业,主干道洒水降尘不少于12次/天,次干道不少于8次/天;一级、二级公路重点路段日增加机械湿扫1次,洒水1次。
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