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放货原则(五)

   2020-07-03 马可波罗sxxjymy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03日 23时01分5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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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不要接受担保函的传真件或复印件。担保函的作用依靠其出具方的诚信。

  其他防范措施

  1、货物清单–Manifest

  有任何修正都要马上更新货物清单–承运人或其代理在装货港出具的货物清单,不管是一般文本还是电子文本的应时刻更新。

  2、当在收到任何关于放货的指示后立即通知进口业务人员–如由运费预付变更为运费到付,在目的港扣货的指示或者收货人的变更任何耽搁都可能导致重要指示在货物已被交付以后才到达进口业务人员处。

  3、提货单–DeliveryOrders

  将提货单复印件和相应的提单一起归入航次文档中,最好根据船舶/航次/提单号的顺序对文件进行归档。将文件副本转送至有关码头或仓库–可以发送一份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提货单的具体内容以帮助完成有关手续但仓库不应以此来代替正本文件。

  4、晚上和办公室无人时,如午饭时间,空白提货单和已签署的提货单都应锁好。

  5、不要把提货单留在外面供人自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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