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银川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广播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厅灯光、音响、录制设备、中央空调清洗维修的采购事宜。为了保证所需标的达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采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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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几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以上。
4、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舞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以上(含贰级)评定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第二标段要求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资格证明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从事影视演播、综艺厅堂等专业设计与施工的经历,且能提供企业(公司)真实的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第三标段所有设备均为进口设备,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2年3月2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3月20日下午4:30分止,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四、外地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我中心“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所投项目,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我中心E-mail:yc6666@126.com);本地投标供应商须带U盘到我中心综合部登记领取。
免费索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0951—6093070
五、投标答疑时间: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分之前(招标人自上午9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609307060812456017107
联系人:杨立双李健李海霞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6888836赵基耘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6093010石光兴
九、本次采购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或银川市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