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称,这是广东省对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政策的落实。
广深以外其他城市措施力度加大 反映的是广东省深厚的财政底子
李宇嘉认为,相对其他一线超大城市来讲,广州深圳的落户门槛是相对低的。“这也意味着广东除了广州深圳以外,东莞、佛山、惠州还有中山等其他城市在推进取消购房落户限制、公共服务等一体化上面,措施力度是更大的”。
取消落户限制,意味着在公共基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支出会更大,从这个角度来看,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在推进外地人落户方面,支持力度、财政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这也体现了广东省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上面的财政支持力度很大,反映出它的财政底底子还是比较厚的”李宇嘉表示。
进一步增强广东对全国人口的吸引力 促进广深、大湾区外次级都市圈成长
数据显示,去年广东省净流入人口170万,依旧排在全国第一位。
谈到这一政策的深远影响,李宇嘉认为,这对于支撑广东省经济转型、消费内需的培育以及房地产等市场的发展,无疑将是一个巨大的动力。
从全国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广东省对全国人口吸引力的进一步增强,城市落户限制取消的话,意味着广东省在未来的人口吸引力将会更加的明显、突出,人口继续向珠三角广东省流入的趋势会加强,“这对于广东省未来人口集聚能力的提升,资源人口、土地要素向优势区域集聚的趋势会更加的明显”。
从广东省内角度来看,粤东西北区域的人口会进一步向广深、珠三角外围的区域,比如说东莞、佛山、惠州、珠海、中山这些区域流入,人口和要素将向珠三角积聚。
“这样的话,会打造越来越多的广深都市圈、大湾区以外,其他的都市圈。就像珠江口西岸和东岸几个次级的都市圈,会明显地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