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科达洁能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指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根据此前2019年7月16日科达洁能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梁桐灿、叶盛投资(法定代表人:叶德林)、谢悦增。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800万元,其中认购对象梁桐灿、叶盛投资、谢悦增各自的认购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9.35%、17.03%、13.62%。截至该预案签署之日,发行对象梁桐灿持有本公司 7.00%的股份;发行对象叶盛投资持有本公司 1.53%的股份;发行对象谢悦增及其关联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7月16日相关公告指出,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本次发行股数按最大发行数量 315,441,140 股计算,公司发行后股份总额为1,892,646,842股),发行对象梁桐灿、叶盛投资、谢悦增分别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7.39%、4.11%、2.27%。
本次发行完成后,梁桐灿持有公司329,143,92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7.39%,边程持有公司9.19%的股份,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7.59%的股份、卢勤持有公司6.66%的股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
而在此前,梁桐灿先生已出具承诺不会谋求科达洁能控制权,并将尽力维护现有管理团队稳定。
本次发行后,梁桐灿先生计划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1名合格董事,董事会席位占比为1/9。本次发行后梁桐灿先生17.39%的持股比例不足以确保2个或以上董事席位,因此,本次发行前后董事会的构成及决策影响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此前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主要有:
1、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目前的两大核心业务为建材机械、锂电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以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以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业务国际化发展和公司品牌国际化传播的需要
公司海外发展布局贯彻了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可以凭借成熟的管理经验、强大的技术研发、丰富的市场经验、完善的售后保障以及低成本、高效率、高性价比的中国制造模式,借助国家政策东风,加速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本次发行将为公司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和公司品牌的国际化传播创造有利条件。
3、加速追赶国际建材机械领先技术的需要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可以提升资本实力,为公司的研发、创新投入资金,加大公司研发力度,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加速追赶国际建材机械的领先技术,提升公司装备制造的核心技术。
4、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以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适当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效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的需要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息支出将显著减少,以现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模拟测算,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每年将为公司节省5,133万元财务费用,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