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都芳、芬琳等国外知名品牌,以及长颈鹿、水性科天等国内知名品牌均有产品被检不合格。本次共抽查了9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29批次,涉及22家生产及销售企业。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其中,不合格样品中游离甲醛项目不合格19批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合格11批次,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项目不合格10批次。
一款长颈鹿牌“易俪佳硝基木器漆易打磨清底漆”不合格项目为:总挥发性有机物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超标。中华制漆于1932年在香港创立,公司旗下品牌有长颈鹿漆、菊花漆、玩具牌、中漆、蓝箭、海诺威、ZICERA、金菊花等品牌。
一款“都芳蓝卫士高级外墙底漆”不合格项目为:游离甲醛超标。销售商为梅菲特(北京)涂料有限公司(德贸企业),据其官网显示,德国都芳漆拥有蓝天使认证、法国A+、欧洲生态标签等多个“保护伞”。
一款销售商为迪古里拉(中国)涂料有限公司的“外墙封闭底漆”不合格项目为:游离甲醛超标;其官网显示,芬琳漆(TIKKURILA)是芬兰上市集团迪古里拉在中国的战略品牌,其官网上也有一款“芬华外墙封闭底漆”,规格为18L,售价为1888元。
一款水性科天的“水性润彩木器透明底漆”不合格项目为: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其官网介绍,“用这种技术制备出来的水性材料既不含苯、二甲基甲酰胺(DMF)等有机溶剂,也不含有甲醛、重金属等有害化学物质。”水性科天一直宣传的理念是:无毒全屋订制及无毒家装材料。
根据《通报》显示,抽查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2014)的要求,对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等三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此三个不合格项目,均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并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会使人引起头疼、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苯系物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常温下即可挥发,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物质。甲醛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产生急性刺激作用,引起一些不适症状,如:皮肤干燥、皮炎、流泪、眼红、眼痒、打喷嚏、咳嗽等。
产品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涉及22家
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
梅菲特(北京)涂料有限公司(德贸企业)
迪古里拉(中国)涂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宝黑豹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狮子涂料有限公司
美达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克地坪材料有限公司
恒昌涂料(惠阳)有限公司
广东天银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建鸿业木胶粉有限公司
东莞市雄发粘合剂有限公司
广州佳莱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雄发粘合剂厂
中山名扬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涂丽乐防水涂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泽辉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福龙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山市埃利斯涂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耐力特建材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金沙西岸华鸾装饰材料厂
深圳绿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为通报全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2018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销售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2014)的要求,对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9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29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为配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品属于近年来必抽检产品,总体质量情况稳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基本维持在6%左右。此次抽查了我市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但从流通领域抽样情况来看,我市生产企业生产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较高,此次在流通领域抽查到标称深圳生产的39家企业共10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9%。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其中:不合格样品中游离甲醛项目不合格19批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合格11批次,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项目不合格10批次。
(一)不合格项目的危害
1. 总挥发性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并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会使人引起头疼、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
2.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苯系物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蒸汽,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物质。
3.游离甲醛
甲醛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粘膜产生急性刺激作用,引起一些不适症状,如:皮肤干燥、皮炎、流泪、眼红、眼痒、打喷嚏、咳嗽等。
(二)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分析
1.总挥发性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250℃的有机化合物,从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样品类别上看,大部分不合格产品为溶剂型产品,此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合格主要是部分涂料使用了过量的有机溶剂。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将此次不合格样品按照对应类别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判定,部分产品符合相应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因此,深圳市销售单位未及时严格跟进和执行深圳市经济特区技术规范要求的人为因素也是造成此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合格原因之一。
2.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
涂料中苯系物在产品中主要是作为溶剂使用,苯系物属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范畴,因此,涂料为满足一些使用性能的需求添加过量溶剂是造成苯系物超标的主要原因。同时,产品使用的溶剂未按照深圳市最新技术规范要求控制苯系物的含量和未寻找苯系物溶剂的替代品也是造成苯系物超标的原因之一。
3.游离甲醛
涂料中甲醛的主要来源:一是将甲醛作为溶剂添加到油漆涂料中;二是涂料用树脂在合成时残留未反应的游离甲醛或已参与反应但生成不稳定基团的甲醛。因此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落后与质量控制不严是造成此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此外,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相似,部分企业和经销商对深圳市相关的政策法规不熟悉也是造成部分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管理严格,产品性能较稳定。市场上涂料品牌和种类颇多,消费者可根据经济实力和实际需要来确定选购不同等级的产品。但为了确保所选产品理化指标符合要求、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消费者最好要求销售单位出示该产品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
2.注意产品包装标志。合格产品的包装必须具备下列要素:中文名称(包括类型和质量等级)、生产日期和批次、有效贮存期(保质期)、产品合格证、简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3.从感官和手感上辨别好坏。质量好的涂料,开罐后没有刺激性气味,外观细腻、丰满,具有流动性,色泽柔和,均匀,涂刷墙面后涂膜平整光滑。而质次的涂料开罐后有刺激性气味,涂料分层明显。
4.注意保质期和说明书。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涂料的有效贮存期,如开启后发现有霉变、凝聚、结块、沉淀、结固等现象,说明已变质,不能再使用。同时还应仔细阅读施工说明,如需要使用其他配套产品,最好选用同一品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