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江苏省公布了《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这是自响水爆炸事件以来,发布了《江苏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并讨论后,并最终形成的正式方案。
方案提出:大輻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低端产能大幅减少。关闭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化工生产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内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化工企业或生产装置,加快退出或转型产能过剩和市场低迷的一般化工品生产加工能力取消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差和管理不到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
清场在即!2020年将被依法关闭退出的类型包括:
1、根据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不达标的立即停产、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D类的企业加快关闭退出。严格停产整改企业复产验收程序。
2、凡是与所在园区无产业链关联、安全和环保隐患大的企业。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3、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企业。
4、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企业,要逐一严格审查评估,凡是达不到有关安全环境卫生等标准的,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各地认为确实无法关闭或迁建的企业,必须在2020年底前将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全部迁出。
5、对规模以下企业进一步排查摸底,评估安全和环保风险,不达标的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达标的企业鼓励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发展。
严格化工产业准入,考验企业实力
1、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的项目除外〕。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淘汰和禁止目录范围,对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予以淘汰。禁止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3、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督促企业为全体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4、记录等全过程监管、把化工园区打造成最严“特别监管区”。新建和改造的环保设施要经过安全论证新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100%.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2020年底前达100%。
5、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等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达100%、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