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压减投资项目。
对不属于中央重点项目和湖南省委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实事的项目与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项目分类处置:
◆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建;
◆虽已开工建设,但停止之后无重大影响的,一律暂缓;
◆已开工建设且停建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从严调减投资规模;
◆对于2017年7月15日以后举借的系统外需要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撤销相应项目,筹措资金予以归还;
◆对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中央重点项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实事项目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项目,要通过统筹资金、盘活资产等方式重点保障,但不能作为违规举债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