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实施化工园区的评估和论证,明确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的化工园区,既是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异地搬迁的前提,也是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全省化工产业集约集聚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陕西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第一批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认定名单。
据了解,按照《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113号)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了《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省化工园区现场督导检查,评估认定了第一批可承载危化企业搬迁化工园区。为便于陕西省异地迁建危化企业选择可承载危化企业迁入的化工园区,扎实推进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同时公布了《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和第一批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认定名单。
附件:陕西第一批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认定名单
附件: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客观评价园区的实际发展水平,准确评估园区承载危险化学品搬迁企业的能力,依据《国务*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13号)和各类专业规范及标准的相关要求,经过反复论证和专家评审,确定了《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作为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工作的评分依据。
一、评价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
(一)《国务*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
为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对本省(区、市)所有化工园区开展摸底调查,对各申报的化工园区现状及发展前景逐一进行评估和论证,明确可以承接迁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承接园区”)及承接产业类型,确保承接园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
1.科学规划布局(布局合理,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
2.严格安全管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严控安全风险、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等)。
3.强化绿色发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环境监测、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风险预警等)。
4.配套完善服务(建设基础设施、配置公用工程等)。
5.加强项目管理(制定项目准入及退出机制、控制项目投资强度等)。
6.加强组织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规划管理等)。
7.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建立园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
(三)其它各类专业规范及标准
制定评价标准所采用的其它文件及专业规范详见《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中的评分依据及说明栏。
二、评价标准解读
《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详见下表)分为必要条件和评分项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必要条件”共4项,主要是对园区合法合规性的基本要求,申报认定的园区有任意一项未符合要求的将被直接列为不予认定园区。
第二部分“评分项”根据侧重点不同,分为总体布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水平及节能情况共五个部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中的核心要点相对应。每一个部分细分为多项具体的评价内容,五个部分合计共35项评价内容。根据各部分的重要性、与园区承载危险化学品搬迁企业能力的关联性以及所包含的具体评价内容,在评分项中对于上述五个部分标准赋予不同的权重以及相应的分值。其中,总体布局方面30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各22分,基础设施方面16分,经济发展水平及节能情况共10分,总计100分。
按照《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园区必须同时满足四项必要条件,并且园区的总体布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水平及节能情况五个方面的总体评分需在60分及以上,方可认定为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的化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