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张家口燃爆事故发布最终报告

   2020-10-04 聪慧网sxxjymy9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10月04日 10时19分28秒

    慧聪化工网讯: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赶在春节前,2019年2月3日向广大群众发布了《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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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内容称,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55秒,位于河北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化工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后期医治无效死亡)、21人受伤(4名轻伤人员康复出院),38辆大货车和12辆小型车损毁,截止2018年12月24日直接经济损失4148.8606万元,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报告详细地交代清楚了此次燃爆事故的事故单位及涉事单位,分别是盛华化工公司为事故单位;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河北安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涉事单位。

    并且清晰地说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此次燃爆的直接导火线氯乙烯进行了详细地分析。

    报告明确指出,事故发生后,盛华化工公司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瞒报事故,误导事故调查。经调查认定,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燃责任事故。

    报告足足列举了八条由于盛华化工公司内部经营操作不善而造成此次重大伤亡的燃爆事故原因。分别是:

    1、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

    2、盛华化工公司安全管理混乱。

    3、盛华化工公司安全投入不足。

    4、盛华化工公司教育培训不到位。

    5、盛华化工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不足。

    6、盛华化工公司应急处置能力差。

    7、盛华化工公司生产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8、盛华化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报告还明确此次张家口燃爆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别对12名涉事企业人员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5名涉事企业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13名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层面给予党政纪处分。

    此次张家口燃爆事故的主要事故企业盛华化工公司还要被处罚949万元罚款,另外一家涉事企业河北安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此次河北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总算暂时告一段落,在大家欢度春节的前夕,也算是给遇难家属一剂“安抚药”。但各化工企业乃至各行各业仍然要堤防事故灾害的发生,提高警惕,谨防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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