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化工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到国防、环境、能源利用,无不受到化工行业的影响。近来新闻里频频传来了化工厂爆炸事故。据中共淄博市临淄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临淄发布获悉,2019年7日早晨7点36分左右,临淄区消防大队接警辛店街道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发生化工储罐着火事故。据悉,8:40分火势已被扑灭,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目前正在临淄区人民医院救治。
据了解,事故位置为厂内均苯四甲酸酐捕集器,区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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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
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山东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淄博,
主要经营生产、销售均苯四甲酸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均苯四甲酸、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预防措施
1、在停车检修和开车时,应按规定进行管道系统的置换吹扫工作,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动火或开车。
2、检修前后,应按规定进行管道盲板的抽堵工作,采用正确的抽堵方法,切不可用金属工具,以免造成火花。
3、发现可燃性气体(如煤气)倒流入蒸汽(或空气、氧气)管道时,应立即提高蒸汽压力或拆开蒸汽管道上的法兰分段吹扫。因突然断电停车时,应按规定及时打开炉盖、放空阀,切断空气总阀,防止煤气倒流入空气总管。建议增设紧急停车联锁装置和空气总管防爆膜,预防万一。
4、严格控制氧含量,当合成氨厂半水煤气的氧含量>1%时,必须切断氧气,防止高压气体进入低压管道。发现压力超高时应采取紧急措施。
5、严禁将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氢气与煤气混烧,如工艺需要必须采用此办法时,要有极严格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动火的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作动火分析,确认合格后,办理动火证,且在非禁火区内方可动火。
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1.对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严禁在罐内吸烟,明火照明、取暖,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
2、对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介质的储罐,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3、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4、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
5、对于盛装易燃、腐蚀、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在处理后进行分析检验,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6、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因故较长时间中断继续作业,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
7、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其氧含量在18-23%(体积比)之间。
8、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腐蚀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9、需要搭制的脚手架及升降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在作业中严禁内外抛掷材料工具,以保安全作业。
10、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24付防爆灯具。
11、罐内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
12、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13、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经确认无疑,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方可封闭各人孔。
14、试压后放水时,必须连通大气,以防抽真空。
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