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近日,记者从召开的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动员会上了解到。为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爆燃事故发生,本月起,山东将组织16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集中一个月时间,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督导检查由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各有侧重的基础上,确保对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煤矿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海洋渔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安全、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安全、学校(校车)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无遗漏。与以往相区别,本次督查全部采取随机抽查。其中,对市级部门的检查由各督查组随机抽取;对县(市、区)的检查,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随机抽取,于检查前2天提供给督查组;企业层面,每天检查出发前1小时,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取的辖区内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每个县(市、区),抽查企业总数不少于20家。
“督导检查很重要的一项任务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对企业的检查,山东将聘请专家参加,重点围绕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督查边检查、边执法,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行为的,从严处罚。
督导检查组进驻后,还将同步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举报的涉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线索,由督导检查组直接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举报属实的,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要求,根据举报的具体情形,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50万元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今年1-7月份,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7.0%和29.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另一方面,重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商贸制造、建筑、采矿等行业事故发生数量有所上升。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行为,山东将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从重处理。对整改不认真、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调查处理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