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5月13日专电(白冰毕素梅)测绘费的争议因销售期房而引起,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来购买期房,期房相对于现房会便宜不少。但是,由于开放商的盖房过程中存在误差,与当初消费者约定的面积有差异。所以,需要房屋鉴定部门重新测量,而重新测量的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呢?
消费者薛先生于2007年9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2009年2月28日在领取房钥匙时,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向薛先生收取170元的测绘费。薛先生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于是薛先生来到东河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咨询是否合理。
12315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确认:收取测绘费单位是受开发商委托为售房出具有权威性的数据所提供的测绘服务行为,按照市场中“为谁服务谁付费”的交易原则,毫无疑问,开发商请测绘单位为开发商服务,应该开发商付费,不应该转嫁给购房者,此行为确实不妥。根据近期房地产投诉、咨询数据调查显示,房地产行业内几乎大多数的开发商都普遍执行这样的“霸王潜规则”,向购房消费者收取200元左右的测绘费。
工商部门认为,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以上情况,商品房的测绘是开发商的义务,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测绘的费用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