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四川省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进程,按期实现淘汰落后目标,日前,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决定5月20日前对全省钢铁落后产能现状进行调查,并制定淘汰进度计划。
淘汰落后产能是《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全省钒钛钢铁产业实现国家和省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和止滑提速总体战略的具体措施。工作任务艰巨,政策性强。省经委要求各市(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处理保增长、止滑提速与调结构的关系,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对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持钒钛钢铁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落后产能调查摸底工作,防止少报漏报。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进度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
据悉,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由省经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各市(州)经委将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地区落后产能调查摸底,并对2005年以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制定出2009-2011年淘汰落后的年度进度计划,明确淘汰产能的企业和装备。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2010年底前,四川省将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级以下转炉、电炉;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级以下转炉和电炉。对其他违反环保、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落后产能,也将依法予以淘汰。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市(州)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3年内,四川钢铁行业将关闭多家钢企高炉,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