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内容:9月10日,兴仁市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东湖新城小区有业主装修时私自拆除承重墙,我们业主已无法制止,现在我们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结果:接到该反映事项后,州政务服务中心及时转兴仁市调查处理,9月18日回复如下:
9月14日,兴仁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与东湖新城小区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东湖新城小区某业主,在装修房屋时私自拆除的墙体,为房屋主体外的外墙立面,并非结构主体的承重墙体。该业主在外墙立面开设门户,违反了《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对于该业主违法违规在外墙立面开设门户的事实,兴仁市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恢复原状。若拒不改正的,兴仁市住建局将依法依规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