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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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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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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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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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张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详细情况已于2020年7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报告期内,公司刊登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28人,涉及限制性股票558.5万股。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298.25万股变更为54,739.75万股。(详细情况已于2020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42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4%,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7%。(详细情况已分别于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详细情况已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5、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 陈晓龙先生变更为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张晶晶女士。(详细情况已分别于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张晶晶女士及其子女继承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晓龙先生相关股权事宜的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6、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详细情况已于2020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7、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42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4%,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5%。(详细情况已于2020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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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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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陈建军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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