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一装修公司被罚7万元,原因是......

   2020-11-12 新浪资讯sxxjymy140
核心提示:编辑:门窗资源网 坤书

房屋装修对于很多人来说

都是一件大事

但是装饰公司的装修质量不合格

就让人很糟心了

这不

巴彦浩特居民杨先生一家

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儿

2018年7月14日,杨先生与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包工包料为杨先生的住宅房屋进行装修,总装修款为7万元。

当年10月份装修工程收尾时,该装饰设计公司要求杨先生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尾款3500元,但因该家装工程存在未安装工程附赠灯具,门框和墙壁的缝隙较大,客厅电视墙墙角没有安装压条,卫生间、厨房、阳台的瓷砖对角不齐,马桶进水管连接在电热水器上等问题,杨先生要求该公司解决上述所有装修中出现的问题后再支付工程尾款。

该公司在2018年11月份陆续将灯具安装完毕并对门框和墙壁的缝隙进行了处理,但未对其他问题予以维修,杨先生因此拒绝向该公司支付装修工程尾款。2018年底,该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明确向杨先生表示因其未按合同支付尾款,所以拒绝承担该家装工程的维修、保修责任。

2019年,杨先生发现该装修工程所粘贴墙壁瓷砖出现大面积的松动、鼓出和开缝的情况,要求这家设计公司予以维修处理,该公司以消费者违反合同约定未付清工程尾款为由拒绝承担保修和维修责任。

于是,杨先生拨打12315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额鲁特市监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该装饰设计公司拒绝接受调解且拒绝为消费者承担维修责任。11月13日阿左旗市场监管局决定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

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杨先生委托某装饰设计公司所装修的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佳苑16号楼4单元401室进行了三次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该家装工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现场测量发现,该房屋墙面所粘贴瓷砖大多未留有1-2mm的灰缝距离。

于是,执法人员约谈询问该公司,该公司均以消费者未支付工程尾款为由,拒绝为其所提供的装修工程服务承担保修和维修责任。

处罚该装修公司7万元

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鲍永明告诉记者,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

鉴于某装饰设计公司在所提供装修服务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主观恶意地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多次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合法的维修要求,给消费者的生活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和损失,阿左旗市场监管局责令某装饰设计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某装饰设计公司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对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合理修理要求的违法行为罚款65000元,两项行政处罚罚款共计70000元。

来源:阿拉善新报微信 

【来源: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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