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个性化需求增加,不少的木门企业开始推出定制木门,独特的个性化设计被不少消费者所亲睐。也有企业意识到木门设计是产品卖出的亮点,所以新品推出的时候,除了材质和生产技术革新,也会额外重视设计方面。一方面是产品设计的推成出新,而另一方面是企业面对的侵权抄袭。
一、被侵权企业维权难线现象
侵权泛滥让木门行业遭受损失,而且影响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木门产品涉嫌抄袭的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诉诸法院的也越来越多。
当下中国木门行业内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加上侵权赔偿额低,诉讼难成为普遍现象,企业的维权能力有限,业内普遍感叹维权难。行业内真正研究设计、自主创新的很少,更愿意抄近道。发现侵权企业过程艰难,侵权企业直接将产品进行抄袭复制,宣传图片是从网站上截图,导致维权中取证十分困难,有些被侵权企业不得已最终只能庭外和解。除了常见的取证难等问题,判决后的执行难也令不少企业感到无奈。另外,法律程序、法律知识欠缺等也成为业内维权难的因素之一。行业内普遍没有侵权可耻的意识,加上整个社会舆论和监督体制缺少,没有对侵权行为的专门通告,也成为业内维权难的众多因素之一。
二、木门行业亟需侵权保护
不得不说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于侵权问题,很多木门企业智能站在弱势的一方去面对这个问题。市场中,由于创新成本和创新收益的不匹配,抄袭成本与抄袭收益的强烈对比,导致抄袭的情况日益严重。因此,需要考虑改变目前知识产权赔偿额过低的问题,建议立法上增加赔偿额。我国的专利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8年,规定在无法确定赔偿额的情况下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是100万元,这个赔偿数额相较于企业损失而言较低。不过法律还规定,损失较高时,可依据具体损失进行赔偿,此时的赔偿额没有上限,但这种情形下的取证十分困难,成功的案例也较少。
木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还可以考虑用版权法来保护。只要作品完全即享有着作权,不用考虑专利权的许可与申请问题。同时,把木门创新的细节申请为三维的立体商标,以商标法来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