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家居采暖网 日前,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建设的意见》,从今年3月1号起实施。
《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新建建筑供热原则上采用热电联产、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既有燃煤供热锅炉房逐步由热电联产和燃气替代。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燃气和其他清洁能源还没有覆盖的区域,确实需要新建临时燃煤供热锅炉房的,项目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部门作出改燃并网书面承诺,改燃并网时无条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