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新风网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第二保育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西安市第二保育院新风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二保育院新风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NJZ-2017-20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二保育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176号
联系方式:029-8840195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联系方式:029-8822492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七章货物需求与技术要求》。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9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
3.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
九、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00。
2.磋商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00。
3.磋商地点:金桥酒店一楼报告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如地址变更,将在磋商开始前3天通知各供应商。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荣
联系方式:029-88221929;88222461(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78580188000058925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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