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要彻底被取消了!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最新通告《财政部酝酿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新举措》。
根据《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38号建议的答复》,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建立最优品质中标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介绍,目前正在研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初步考虑拟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
其中最受各方关注的是对相关制度办法的修改。财政部称,将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研究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取消综合评分法中价格权重规定,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优质优价采购。
也就说,在政府采购的招标法规中,“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将被彻底取消了!
虽然目前这项改革还未落地,但是财政部已经明确表示,在招标制度办法改革中要落实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取消“低价中标”规定,意味着最低价中标被彻底取消只是时间问题!
同样在去年底,人民日报曾一个月的时间里两次发文诟病“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原则一天不变,行业就很难有什么工匠精神,更不要说什么中国品牌!
“最低价中标”新政策 网友各抒己见
最低价中标危害大
优汰劣胜,影响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最低价中标”助长以次充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优汰劣胜。对于音响灯光、舞台机械等工程商、企业来说,低价中标会使得产品价格逐渐逼近成本,企业无利润可赚时,相应会减少在研发、技改、营销、管理等领域的投入,一旦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而发展后劲不足又会反过来进一步影响企业的经营,长此以往企业陷入恶性循环的泥淖。
极易引发偷工减料,埋下安全隐患
“最低价中标”极易引发偷工减料,甚至埋下安全隐患。近年来,舞台事故频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工程商低价中标就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者是让不专业的人员来操作,甚至很多工程商抱着“一分钱一分货”的心理而堂而皇之地做出了许多黑心工程。
为何价格往往成为评标的唯一要素?
1、担心“说不清”“犯错误”,规避“履职风险”,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倾向于“最低价中标”的重要原因。
2、市场质量监管缺位、不到位,也是“最低价中标”大行其道的助力。低价中标”现象之所以出现,和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监管机制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如今,取消“最低价中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招投标行业的制度逐渐完善。
3、招标方过于强调成本而忽视质量,也导致招标的天平倾向于价格。一般情况下,按照市场规律,招投标中的投标价或中标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然而在现实中,部分招标单位在招标环节忽视质量要求,唯价格论,造成中标价低于甚至远低于成本价。
近年来,我们国家一直倡导“品牌强国”,然而“最低价中标”影响正当竞争、降低产品质量,已经成为振兴实体经济的障碍,它不仅不利于实施质量强国、品牌兴国等国家战略,还会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对于音响灯光、舞台机械等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当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研发,没有品质过硬的产品参与市场竞争,阻碍了音响灯光行业的正常发展,何谈“品牌”? 财政部此次明确,将修改政府采购相关的招标制度办法,彻底取消“最低价中标”规定,势必对最低价中标的现象带来彻底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现象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