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相约9月4日CFIC2017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与一般的电气控制装置,在功能要求上基本一致,但是在产品性能要求方面,却有着本质的差异。一般的风机控制设备不能满足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实验要求。但是欧菱电气的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是完全按照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实验要求进行送检的。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需依据国标《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要求进行检验,所以在现场可见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与普通电气控制装置性能方面的明显区别。以下为GB16806-2006中对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试验要求。
GB16806-2006对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试验要求
欧菱电气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满足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检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标准为GB16806-2006
欧菱电气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检验依据为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CNCA-C18-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CCCF-HZBJ-0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火灾报警产品火灾探测报警产品》,最终检验结果:合格。
OL-XFKZ(F)-A型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检验报告
2、满足GB16806-2006的电压波动实验要求
在国标GB16806-2006的第5.4.2章节中,提出了电压波动试验要求,试验要求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额定工作电压的85%-110%范围内波动时,应能正常工作,脱扣电压应额定电压的20%-75%之间。即当我们的正常电压380V接入时下降到323V或升高至418V,需保证产品正常运行,当电压值下降至285V,产品需断开保护。
GB16806-2006的第5.4.2章节
欧菱电气的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采用电子式的计量元件,能保证脱扣精准有效,。而普通的电气控制产品采用热磁式脱扣,并无此功能。在OL-XFKZ(F)-A型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
OL-XFKZ(F)-A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电压波动实验合格
3、满足GB16806-2006的负载能力试验要求
在国标GB16806-2006的第5.4.5章节中,提出了负载能力试验要求,该试验要求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额定电流值115%的负载条件下,设备能够正常运行30min,在额定电流的150%的条件下,在1min的时间内应执行过载保护。
GB16806-2006的第5.4.5章节
我公司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采用电子式的负载计量,可保证设备在额定电流值的115%-150%的负载条件下,正常运行,且负载能力试验结果为合格。现在普通的电气控制设备采用热继式控保的保护方式,均无法满足GB16806-2006中提出的负载能力要求。
OL-XFKZ(F)-A型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负载能力实验合格
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里的消防产品,需要取得消防强制3C认证。综上所述,欧菱电气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符合GB16806-2006标准的检验要求,完全满足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功能要求,并且已取得消防强制3C认证证书,采购防排风机控制设备请认准欧菱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