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首例成品油非法经营案宣判

   2020-07-18 IP属地 火星聪慧网sxxjymy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8时32分34秒

    慧聪化工网讯: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了姜某某等人成品油非法经营案件,依法裁定相关责任人犯非法经营罪,最高的刑期为5年10个月。这是浙江首例宣判的成品油非法经营案,给成品油非法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据悉,由于不同品质油品之间存在高额差价,非法经营获利高,加上走私油泛滥、违法成本低,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大量非法流动加油车、无证站(点)和自建罐。在此背景下,从2015年底开始,姜某某在没有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租赁场地,成立公司,并从温州、台州等地购进柴油予以批发销售,至案发时共销售柴油600多吨,涉案价值100万元以上。何某金和何某水等人在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注册公司并冒充中石化员工,至案发时销售柴油40万元以上。公安机关从姜某某、何某水等人处查获的部分油品,经检测硫含量等指标不符合柴油标准要求。2016年8月至9月,何某水、姜某某、何某金等被陆续抓获归案。经法院判决,姜某某、何某金、何某水等人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5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据悉,针对非法经营成品油,金华公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截至2017年底,金华全市共取缔非法经营点39个,收缴非法油罐车93辆,油罐100个,各类油品1400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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