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表面处理网讯:安徽省质监局近日通报了2016年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在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宣城市、黄山市的13家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企业的16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所抽查的16组产品综合判定结论为合格,抽检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样检测依据为《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GB5237.2-2008、GB5237.3-2008、GB5237.4-2008、GB5237.5-2008、GB5237.6-2012。检验项目为:力学性能、表面性能;其中力学性能包括抗拉强度、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断后伸长率;表面性能包括:涂层最小局部厚度,漆膜附着性(干附着性、湿附着性、沸水附着性),膜厚(单件平局膜厚、单件局部膜厚),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漆膜局部膜厚、复合局部膜厚、漆膜硬度等。
据质监部门分析,本次抽检的16组产品虽然力学性能、表面性能等试验项目综合判定合格,从检测数据来看,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强度相对较低。原因主要是:滚齿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更新过快,生产模具相对滞后;检测力量薄弱;地区总量失控,形成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