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食品工业网】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3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上述消息。
据了解,《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7项具体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此外,关于网络食品交易,《条例》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许可,并在其网站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食品安全检查、违法行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入网食品的检查和管理。
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推介和销售保健食品,欺骗误导中老年消费者,高价推销保健品等现象,《条例》规定: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保健食品会销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对在经营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最高20倍货值金额罚款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