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房地产景气指数明显下滑,全国有七个省区市的房地产投资额同比下降超过两位数,其中湖北同比下降了73.7%。如何保障房地产刚性需求和市场持续平稳发展?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门印发了《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以“17条措施”促进湖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17条措施”主要涉及调整监管措施、为企业降本减负、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要求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税务、地方金融监管、银保监等多部门与各级政府联动执行落实。
《通知》强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湖北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允许企业通过银行保函形式替换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可适度增加1个~2个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或疫情防控期间有贡献的企业,可申请预支重点监管资金。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完善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满足居民购房合理融资需求。
同时,保障土地供应,加大土地供应储备力度,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优化配置住房用地比例及空间布局,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用地供给。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让的土地,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让底价的20%。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通知》还明确,房地产企业可享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等优惠政策。另外,湖北还将通过用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房租赁企业等予以支持。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处负责人表示,房地产业是刺激建材工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去冬今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了当地房地产发展,不少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业绩“归零”,甚至有少数小规模房企因疫情倒闭。此次《通知》无疑给当地房地产市场及众多房地产企业注入了“强心剂”,而上游的房建材料供应商和建筑施工商也必将传导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