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0h;丙级应为0.60h。——《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5.4.1条的规定。
规范中对该条的解释:
5.4.1 防火门、窗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出入口或管井开口部位,要求能隔烟、火。防火门、窗对防止烟、火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损失起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对其有严格要求。日本对防火门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将防火门分为甲、乙种两类,甲种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为1.50~2.00h;乙种防火门为0.50~1.50h。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条将防火门、窗定为甲、乙、丙三级,并对其最低耐火极限作了规定,即甲级1.20h,乙级0.90h,丙级0.60h。
所以防火门一般在以下部位使用:
1.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2.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锅炉房、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房(等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防盗门的全称为“防盗安全门”。它备防盗和安全的性能。按照《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合格的防盗门在15分钟内利用凿子、螺丝刀、撬棍等普通手工具和手电钻等便携式电动工具无法撬开或在门扇上开起一个615平方毫米的开口,或在锁定点150平方毫米的半圆内打开一个38平方毫米的开口。并且防盗门上使用的锁具必须是经过公安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带有防钻功能的防盗门专用锁。防盗门可以用不同的材料制作,但只有达到标准检测合格,领取安全防范产品准产证的门才能称为防盗门。